来源:《中国民政》杂志 近年来,节地生态安葬的葬法多式多样,各地宣传激励生态安葬的意见举措不断出台,节地生态安葬理念也越来越受到群众欢迎,有效推动了殡葬改革的发展。为宣传殡葬改革成果,深入了解各地节地生态安葬的新进展新成效,助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,在清明节来临之际,《中国民政》杂志3月下刊将节地生态安葬的镜头聚焦到浙江省金华市、山东省肥城市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三个地方,分别从城镇、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节地生态安葬的维度,进行宣介推广。此外,还介绍国外生态殡葬的葬式葬法。本篇荐读的是“镜头三:云南西双版纳”的专访报道《绿色生态是殡葬工作的魂——访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玉帕新》。 西双版纳是绿色生态的代名词。延续千年的少数民族生态安葬习俗如何巩固、传承?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面临哪些困难、如何开展?日前,《中国民政》杂志专访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玉帕新。 中国民政:生态安葬对于西双版纳有怎样的意义? 玉帕新:西双版纳是我国热带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地区,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示范区,绿色生态是西双版纳的底色与发展基石。西双版纳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,长久以来,他们尊重自然、保护自然,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,这种理念也在丧葬文化中体现得淋漓尽致。无论是傣族、布朗族等的民俗火葬,还是哈尼族、拉祜族等的遗体土葬,均不建坟、不立碑、不破坏森林景观,对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同时,在今后西双版纳全力打造世界旅游名城的进程中,也必须巩固、传承生态葬式葬法。可以说,绿色生态是西双版纳殡葬工作的魂。 中国民政:当传统习俗遇到现代生活,生态安葬是否也会面临挑战? 玉帕新:是的。在乡村,少数民族受其他殡葬习俗影响,少数生态墓地出现了立碑、建坟的趋势,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。2019年,我们在全省率先划定了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,登记备案生态墓地1320个,覆盖25.88万人,占总人口的29%。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按照民族传统习俗进行遗体深埋或者火葬,不留坟头、不立碑。同时,将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、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并进行量化细化。 在城市,随着城市建设规模扩张,一些傣族村寨变成了城中村,竜山也就零散存在于城市规划区,传统的火化方式与城市生活不相适应。我们出台了补助政策,引导城区习惯于传统民俗火葬方式的居民到殡仪馆火化,骨灰再拿回到传统墓地进行生态掩埋,既缓解了与城市发展的矛盾,也使城中傣族村寨的传统生态葬法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。 中国民政: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生态葬式葬法,还有哪些工作要做? 玉帕新:在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生态葬式葬法上,我们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:一是争取制定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,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生态葬式葬法。我们也希望国家层面能制定出台奖补政策,或统一安排资金,以弥补地方财政补助不到位、推进生态葬缓慢的问题。二是进一步明确传统生态墓地权益,保护好生态葬的基础阵地。三是充分调动基层自治组织和红白理事会、老年协会等社会力量,加强自我服务、自我管理能力,确保生态葬式葬法得以持续传承。四是挖掘少数民族生态葬式葬法内在的文化和理念,加强宣传引导,提升社会认同感和参与度。 中国民政: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“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”,请您谈谈西双版纳的工作体会。 玉帕新:我们通过新建、依托现有公墓改造等方式,加快县、乡镇级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,同时开辟了树葬、花葬等生态葬区。相较于其他地区,西双版纳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对滞后、困难不少,如:西双版纳全境都被森林覆盖,按照政策墓地选址困难,用地用林办理难度大,资金筹措难度大,等等。针对这些困难,建议完善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顶层制度设计,简化用地用林等手续和审核审批时限,免除相关费用;加大对林下公益性墓地等生态公墓建设的支持政策研究,在不破坏森林资源、不改变自然景观的前提下,加快审批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。


